有個小和尚擔任撞鐘一職,每天早上,他都能準時起床,“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”。有一天,寺廟住持認為小和尚不能勝任撞鐘一職。小和尚很不服氣:“難道我撞鐘不準時、不響亮?”住持告訴他:“你撞鐘雖然很準時、很響亮,但是,鐘聲空泛、疲軟,沒有感召力。鐘聲是要喚醒沉迷的眾生,鐘聲不僅要洪亮,而且要圓潤、沉厚、悠遠?!庇腥艘苍S會為小和尚抱不平,認為住持犯了常識性管理錯誤,小和尚進入寺院當天,寺院應該把撞鐘的工作標準告訴小和尚,讓小和尚明白撞鐘的標準和重要性,就不會因不達標而被撤職。
從員工的角度說,小和尚應該在工作前,明確工作的結果和目的,這就是結果思維。敲鐘只是一個過程,喚醒沉迷的眾生是結果。睡覺是過程,第二天一早的精神抖擻是結果。工作是過程,創造價值是結果。根據結果去設計你的過程,堅持“做正確的事”,才能得到“正確的結果”。
很多職場人對待工作,“把工作做完”的愿望,總是勝過“把工作做對”的愿望,總是急著把工作做完,很少考慮如何將工作做對、做到位,如何讓老板和上司放心,結果輕則做無用功,重則把正確的事做錯。
其實,完成任務往往是過程,公司需要的是實實在在的結果。任務往往是對付老板和上司的,完成任務,就是做了老板或上司交代的事,只是簡單地完成任務,往往達不到預期的結果。